莆田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市发改委启用“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2)”,赋予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在其行政区域内行使企业投资普通省级干线公路项目(按照省政府批准的规划)核准、企业投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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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号章”启用后,企业可以在北岸直接办理12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更加便利,为北岸经济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当前,市发改委已做好委托事项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加强投资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湄洲日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杨剑铖)
来源:莆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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