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升招标文件编制质量,该局制定了《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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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负面清单》,负面情形包括“资格条件设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格条件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工程”“设定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规范编制招标文件”等。例如,某园林绿化项目的投标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注:根据住建部文件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得作为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资格条件。)又比如,某大学校区绿化提升项目评标办法中,其他技术人员评审标准为:“拟投入的安全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4分。”(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1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校区内的场地整理、绿化景观提升、配套设施建设等,施工技术较为简单,评审办法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超出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表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24年10月20日前向该局反映。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园林工程处(邮政编码:510060);
2.电话反映(联系电话:83865773、83849985);
3.电子邮箱:yuanlingongchengchu@gz.gov.cn;
4.直接在网站征求意见栏填写。
提交意见或建议须署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卡斯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胡群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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