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出入境智慧办证大厅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出入境智慧办证大厅建设项目
QLCG19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2-38832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开城大道北57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752-38832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先生0752-2223457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麦地路41号国华商务中心3楼31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备注
1
出入境智慧办证大厅建设项目
1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在经营范围内投标;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6 万元(人民币)
地点:惠州市麦地路41号国华商务中心3楼31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六、开标地点:
惠州市麦地路41号国华商务中心3楼31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D、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F、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G、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出入境智慧办证大厅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转载请注明来自海坡下载,本文标题:《惠阳展示网站建设费用(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出入境智慧办证大厅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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