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p2p网站建设(深圳出台网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指引)

深圳p2p网站建设(深圳出台网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指引)

adminqwq 2025-12-29 招贤纳士 27 次浏览 0个评论

1月19日,深圳金融办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与《整改验收指引表》(下称“指引”),出台六大类106条整改验收细则,成为继上海之后第二个公开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表的地区。业内人士透露,首批通过备案登记的深圳P2P平台或不超50家。

深圳p2p网站建设(深圳出台网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指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申请登记整改期锁定在3个月内。通知要求,在深圳注册、前期未接到现场检查通知的P2P企业,在2018年2月5日前立即向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登记整改。逾期未申请企业将不纳入备案检查范围。

按照《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57号)(下称57号文)要求,六大部门都将介入P2P的整改验收工作,据此,深圳最终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由深圳市金融办、银监局负责共同签字,交叉核验。

限额和资金存管是深圳备案登记的必要前提条件。通知规定,对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上限即20万元)规定,P2P企业应于6月30日前完成违规存量业务的化解,否则无法进行备案登记。

银行存管方面,指引中提出,深圳P2P平台必须与通过网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根据57号文要求,测评工作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开展,测评内容主要是银行存管业务和存管系统的合规性。对于首次测评合规的商业银行,协会将予以公示,据悉,目前首批共有10家银行申请,已知名单包括厦门银行、新网银行、上海银行、包商银行、民生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江西银行。

据网贷天眼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4日,深圳地区在运营网贷平台数量为305家,已经接入银行存管系统的平台数量为139家,另有49家平台已与银行签订了资金银行存管协议。

深圳网贷平台开始进入“备案半年考”。通知规定,在6月30日前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依然实质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深圳市整治办将协调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记者】戴晓晓

转载请注明来自海坡下载,本文标题:《深圳p2p网站建设(深圳出台网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指引)》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27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