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舟山市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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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文化企事业单位
这份申请指南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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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精神,推动全市文化产业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扶持文化企事业单位做大做强,根据《关于推进舟山市海洋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舟宣〔2022〕4号)、《舟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舟财经发〔2022〕21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01申报对象在舟山市注册并纳税的文化企事业单位。
02申报截止时间本轮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03重点扶持内容(一)助力推动“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和“星辰大海”计划等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的文化产业项目;
(二)推进“文化+”融合发展的文化产业项目;
(三)提升城市文化品牌的节庆会展、展销平台、文创市集等;
(四)改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产业链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或产业园区、街区;
(五)提升文化消费软硬件环境,拉动文化消费,促进文化市场繁荣的项目;
(六)促进传媒产业、数字文化产业提质升级的项目;
(七)具有舟山特色及市场竞争力的文创产品研发、生产项目;
(八)新晋规上文化企业(三年内不重复奖励)。
04
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行业代码必须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的行业。
(二)申报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产权关系明晰,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无不良信用。
(三)申报的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要符合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能提升我市文化产业水平,引领文化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项目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内容详实可靠,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启动或即将在申报年度启动。已建设完成的项目或已获得同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申报。
05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舟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文本(文本附后,可点击阅读原文跳转“舟山宣传”网站下载)。申报项目扶持的申报主体填写文本(一);申报新晋规上文化企业奖励的申报主体填写文本(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告。
4.申请项目扶持的,还需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项目的预算(包括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等相关资金落实情况说明。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须按A4规格装订成册,一式3份。所有申报对象一律按属地管理原则,经申报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区)、功能区审核、盖章后报送市委宣传部文化发展处。其中,县(区)由宣传部、财政局联合审核、盖章,功能区由功能区管委会审核、盖章。报送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主楼东1808。
联系电话:2285358、2265097。
2.申报材料须提供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zsxcb2281080@163.com。
3.申报材料须由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4.各县(区)、相关功能区须认真审核辖区内申报项目及单位,重点审核企业行业代码、近三年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情况以及项目可行性、资金筹措情况等,对项目是否存在重复申报补助情况进行甄别,汇总后统一向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并配合做好后续的项目评审、资金下达及绩效管理工作。
来源丨中共舟山市委宣传部
编辑 | 林晗笑一审 | 林晗笑二审 | 邱伟转载请注明来自海坡下载,本文标题:《舟山网站建设营销方案(舟山文化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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