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软实力的体现,也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为进一步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复苏复兴城市经济,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优化营商环境和优质服务企业工作理念。近日,宝塔区出台了《宝塔区关于建立“无事不扰十不准、有求必应十必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立足全力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围绕打造“宝您满意·服务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建立以“一中心一平台四项制度”为核心的无事不扰十不准、有求必应十必须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打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组合拳”,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的营商环境。
中共延安市宝塔区委办公室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宝塔区关于建立“无事不扰十不准、
有求必应十必须”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属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宝塔区关于建立“无事不扰十不准、有求必应十必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延安市宝塔区委办公室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
宝塔区关于建立
“无事不扰十不准、有求必应十必须”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全面创建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打造“无事不扰十不准、有求必应十必须”的营商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围绕打造“宝您满意·服务一流”的营商环境目标,以服务企业为宗旨,聚焦企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建立“无事不扰十不准、有求必应十必须”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推动宝塔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紧紧抓住“无事不扰十不准、有求必应十必须”两个核心要求,畅通企业诉求渠道,着力破解企业在政务服务、生产经营、社会保障、金融服务、法律援助、政策咨询等方面遇到的各种制约情形,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高效、优质、及时的服务。坚决做到“无事不扰十不准、有求必应十必须”,真正做到服务企业“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项目入驻“零障碍”、生产经营“零干扰”。
(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投资审批、年检年审、资质认定、知识产权保护等)不准超出清单审批、以备案等形式搞变相审批,可全程网办的事项不得强制要求到现场办理;必须实行清单管理,推广“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按法定和承诺时限做到审批服务“零超时”。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干预项目正常审批进度,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揽权不放或只放不接;必须全面优化审批流程,依法下放审批权限,推动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逐步实现项目审批和建设全过程监管。
(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准超出清单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擅自提高涉企保证金收取标准、拖延返还时限;必须实行清单管理,严格按照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征收。
(四)对所有市场主体不准擅自提高准入门槛、搞地方保护、指定交易、设置市场壁垒;必须平等对待,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各相关部门不准随意安排涉企会议、调研,强制要求企业参加对企业发展无益的考评、评比、排名、创建等,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生产;除走访服务企业等专项活动外,其余涉企检查、会议、调研等活动必须严格实行归口报批管理,经批准后方可组织。
(六)行政执法检查不准巧立名目搞突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任性处罚;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其余行政执法检查必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联合执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七)行政执法部门不准对新业态、新模式简单否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对所有市场主体必须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温度”执法,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并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
(八)司法行政部门不准在帮助市场主体规避法律风险、减少法律纠纷等前期引导中懈怠无为,在畅通投诉渠道、拓宽维权途径等后期化解中缺位失职;必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九)各相关部门不准“新官不理旧账”,在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或执行政策“搞变通”“打折扣”“设路障”;所有惠企利企政策必须用准用好用足,坚决落实承诺事项。
(十)各相关部门不准对企业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只表态不落实、只过问不解决;必须主动倾听企业诉求,落实首问负责制,积极回应,认真处理,及时反馈。
三、工作机制
建立以“一中心一平台四项制度”为核心的无事不扰十不准、有求必应十必须“114”工作机制。
(一)组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成立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负责拟定、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转办、督办、反馈企业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维权事项,做好办理回应情况的跟踪、调度、考评、通报、评估;考核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
(二)搭建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
整合12345专线、区长信箱、营商环境微平台、专线电话、和涉企事项报批管理,作为接受企业咨询求助、投诉举报、以及惠企政策发布的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实行统一归集、一口交办。
(三)建立四项工作制度。
1.实行“无事不扰”监管检查制度。
(1)规范行政执法检查。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和国家、省、市组织的涉企检查外(包括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等),行政执法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审批、规范行为、全程留痕,将信息全面、完整、规范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同时,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互通检查事项、企业信用、监管执行等信息。拓宽多部门联合监管覆盖面,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检查结果在各级共享共用。
(2)实行涉企事项报批管理。对区级部门开展的非行政执法检查、调研、会议、评比、考核等进驻企业或需要企业配合的事项,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归口报批后方可实施(归口报批指下属单位需向主管一级局报批,一级局整合后向区政府办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坚决杜绝任性无序的检查考评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3)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将监督检查比例频次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除危化品、特种设备、疫苗等特殊领域外,对诚信守法企业落实免检制度,对轻微、一般失信企业,每年进行一次随机性联合检查,对严重失信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4)强化“互联网+监管”。推进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减少实地检查频次,运用远程监管手段,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事项动态监管,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督促各单位将业务监管实际与“互联网+监管”系统相融合,切实将监管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录入。
2.实行“有求必应”诉求回应制度。
(1)强化平台受理办理。企业通过各类渠道提出的诉求,统一汇总至区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简称“平台”),平台建立问题清单,分类转办、交办、督办、落实。能够立即办理的,及时解决回应;不能立即办理的,限时办结回应;需要流转交办的,按照类别转办、交办给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回应,明确办结时限。
(2)夯实诉求办理责任。各涉企单位要建立内部流转处理机制,明确分管领导、业务处室和具体负责人员,制定相应制度措施,负责接受企业咨询求助和投诉举报,牵头办理回应本部门受理的各类企业诉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企业诉求的解决方案和处理结果审核把关。
(3)全程跟踪调度考评。相关部门对涉企事项办理回应情况全过程跟踪监管,定期调度相关部门办理回应情况,回访企业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实行“一事项一清单一结果”,并按照《宝塔区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激励办法》进行通报、考核。
3.实行“政策即享”惠企服务制度。
(1)惠企政策及时发布。在综合性服务平台上开设集政策发布、解读、咨询、服务为一体的政策专栏,发布内容包括政策原文、享受范围、办事指南、解读材料、联系方式等,有效破解企业“找不到”政策的问题,打通惠企服务“最后一米”。
(2)实现政策精准推送。用活用足宝塔区中小微企业融合服务中心平台,对涉企普惠政策实行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主动精准推送政策,让企业享受“一对一”政策推介和咨询服务。
(3)推行政策“免申即享”。梳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及办事指南,在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领域开展试点,实现由“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让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市场主体可“坐享”政策红利,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政策、资金“送上门”。
4.实行“跟踪督办”追责问责制度。
(1)推行督查督办制度。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负责督查考评工作,对涉企重点部门和单位执行工作机制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考评。督查工作采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及时下发交办,限期整改落实。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进行督查考评和问题整改情况通报,对问题整改不及时、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单位下达催办督办单。
(2)强化社会监督力量。注重社会监督,选聘“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充分发挥其在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宣传推广、建言献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及时反馈办理,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并建立有奖激励机制,设立资金专户,对涉及问题线索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对企业服务中,出现“超时办理、因懒政怠政致长期未能办结”等有求不应,“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无事乱扰行为的,一经查实,对相关单位按照《宝塔区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问责;对相关人员实行“污点”记录惩戒,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作为“污点”记入廉政档案,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无事不扰十不准、有求必应十必须”服务企业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亲自抓、带头干、负总责。各涉企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制度,统筹协调抓好本部门服务企业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区融媒体中心要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多方式对“无事不扰十不准、有求必应十必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的主要内涵及时解读宣传,扩大覆盖面、知晓面,促进全社会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广泛共识。同时,积极宣传营商环境领域正面典型,定期曝光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激励。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激励办法,要对能吃苦、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激励各单位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执行力和服务水平。
来源:宝塔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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