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张斐 申中辉
为加强100万元以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巩义市财政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规范评审行为、强化风险防控,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为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强化事前绩效评估,严把项目立项
按照2025年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转型融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前期评定机制,政府投资项目进入项目库前,联合资源规划、项目单位等部门进行前期评定,按照“不迫切的坚决不实施,不必需的坚决不实施,资金不落实的坚决不实施”的原则,围绕资金筹措方案、实施的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和预期效益等进行评估,综合评定后上报市政府研究决定是否立项。目前,建设单位报送政府投资项目56项,经论证,可以实施32项,资金2.46亿元,其余24项全部暂缓实施。可以实施项目主要涉及乡村振兴、教育、安置房、环保、医疗卫生、道路维修等。
全面设计优化,严控项目投资
为合理节约建设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巩义市财政资金投资工程项目设计方案优化管理办法》(巩财〔2022〕68号)、2025年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转型融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市财政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在设计图纸完成后,图纸审查前,由第三方优化咨询单位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优化后由原设计单位根据优化方案调整图纸设计并出具施工图纸。100万元-500万元项目由投资评审中心在项目审核中进行优化。
截至目前,共优化项目34个,节约资金4120万元,涉及安置房、电力、乡村振兴、校舍建设、医院建设等。
加强过程管控,严管项目变更
《巩义市财政资金投资工程评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巩政办〔2023〕13号)规定,工程变更应坚持事前报批原则、变更内容与实际内容相符、预估金额应为变更工程造价的上限。如工程变更未经审批或非紧急情况先实施后报审的,其变更引起的相关费用将不予认可。
为有效控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变更签证的随意性,避免出现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情况,制定了《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累计变更超合同价的处置流程》,要求项目单位变更必须报市政府审批,督促单项追加、变更超合同价在500万元或累计增加超过合同价10%以上的项目,上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方可实施。
目前需上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项目共12个,审核中,划清责任归属、剔除无理变更、合理确定价格,已完成6个项目审核并上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其余项目正在审核、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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