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一个工程圈的热门话题:招标时定了施工方案,乙方中标后没按原方案来,改用了更省钱还不影响效果的新方法,甲方看到乙方成本降了,就想趁机砍价,这事到底行不行?
其实答案很简单:能不能砍价,合同说了算,跟乙方有没有省钱没关系。作为经常接触工程纠纷的博主,今天就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明白这里的门道,不管你是甲方、乙方,还是准备入行的朋友,都能看懂。
首先得明确一个核心逻辑:乙方的投标报价,是基于招标时的暂定施工方案算出来的。就像你去餐厅点了份糖醋排骨,商家按菜单报价收了钱,结果后厨发现用另一种做法更省调料还更好吃,总不能因为商家成本低了,你就要求退钱吧?工程招标也是一个道理,乙方中标后,只要按合同要求完成了项目,质量、进度都达标,就有权拿到约定的工程款。
关键还是要看合同里的约定,这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合同里写清楚了 “施工方案变更可调整价款”,比如约定 “因施工方案优化导致成本变化的,按实际成本重新核算价格”,那甲方确实可以跟乙方协商砍价。但这里有个前提,得证明乙方的新方案真的降低了成本,而且得双方认可核算方式,不能甲方单方面说砍就砍。
第二种情况,也是更常见的情况,合同里没提方案变更和价款调整的关系。这时候甲方就没权利砍价了。因为乙方的报价里,不仅包含了原方案的成本,还包括了技术研发、风险承担等费用。乙方能想出更优的方案,是人家的技术实力和经验积累,相当于 “降本增效” 的好处,本来就该归乙方所有,这也是鼓励施工方创新的行业规则。
从法律和商业公平的角度来说,甲方单方面砍价也站不住脚。招标是一种要约承诺行为,甲方发出招标公告,乙方投标并中标,双方签订合同后,就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关系。甲方不能因为乙方优化方案就违约要求降价,要是强行砍价,乙方可以起诉要求甲方支付全额工程款,甚至赔偿违约金。
最后给大家提几个实操建议:
甲方在招标前,最好在合同里明确施工方案变更和价款调整的规则,避免后续扯皮;乙方中标后如果要优化方案,最好提前跟甲方沟通,书面确认方案变更不影响价款,避免完工后甲方突然要求砍价;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都要保留好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证据,比如方案图纸、沟通记录、验收报告等,真遇到纠纷时能保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工程合作的核心是 “按合同办事”,乙方优化方案是好事,既能保证项目质量,还可能提前完工,甲方没必要盯着人家的成本纠结砍价。与其想着怎么压价,不如和乙方好好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完成,这才是双赢的结果。你觉得呢?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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