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一份来自嘉兴市生态创建办的最新核算结果显示:2021年,自桐乡市流向海宁市的长山河交接断面水质显著改善,桐乡可获得来自海宁的500万元生态补偿金。
“桐乡可以拿到来自海宁的500万元生态补偿金,得益于2021年的水环境大大好转。”桐乡市生态创建办常务副主任王文兵表示,2020年,长山河有3个月的总磷指标高出上一年10%以上,2个月低于上一年10%以上,综合下来,桐乡给下游的海宁市赔偿了100万元。此后,桐乡迅速行动,对长山河进行全流域落潮采样,根据采样分析结果“对症下药”,促进了水质不断提升。“这笔生态补偿金到位后,我们将专项用于长山河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水污染防治等。”
积极实践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2011年起,财政部和环保部牵头组织,每年安排补偿资金5亿元的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
为进一步推进嘉兴水环境保护提升,2019年,嘉兴首次建立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规定嘉兴市内流域上游地区应在发展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上下游共同利益,坚持节约用水、保护优先的原则,同时享有水质改善、水量保障带来利益的权利;下游地区应充分尊重上游地区为保护水环境而付出的努力,对上游地区予以合理的资金补偿,同时享有水质恶化、上游过度用水的受偿权利。
“简单来说,就是‘谁获益,谁出钱补偿对方’‘谁污染,谁花钱赔偿对方’。”嘉兴市生态创建办水一处副处长汤宇烽告诉记者,机制建立当年,平湖市与南湖区就签订了全市首份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意味着我市开始积极实践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共同推进市级交界河道的协同治理。
根据补偿协议,两地以2016年至2018年平湖塘白马水泥厂断面自动监测站的总磷平均浓度为考核指标基数,共同设立平湖塘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补偿标准为50万元/月。 当考核年度白马水泥厂考核监测断面总磷浓度月平均值在考核指标基数上降低10%以上(不含10%),则当月平湖市补偿给南湖区;当考核年度白马水泥厂考核监测断面总磷浓度月均值在0.200mg/L以上的(不包含0.200mg/L),则当月南湖区补偿给平湖市,补偿标准均为50万元/月。2019年,平湖塘白马水泥厂断面总磷指标呈逐步改善趋势,按照协议约定,2019年底南湖区收到了50万元的生态补偿金。
生态补偿让碧水绕城渐行渐近
保护生态不吃亏,水质优劣有奖惩。平湖塘生态补偿协议的签订让各县(市、区)看到了生态补偿机制的“利好”,纷纷响应。2020年,各县(市、区)间共签订了10份生态补偿协议,涉及9条河道、10个断面。流域上下游逐步建立起“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流域上下游的环境治理由“你污染,我受害”开始转变为“你保护,我补偿”。
“以前,因跨县市,交接水域管理权责不太明晰。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出台,不仅厘清了河流上下游之间的权责,更激励了全市治理和保护的热情。”汤宇烽表示,自生态补偿协议签订以来,嘉兴各县(市、区)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提升,强化“五水共治”,突出打好碧水攻坚战。
以河长制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河道长效监管机制;“污水零直排”建设对标有序推进;美丽河道创建提档升级,“资源库”不断扩容;治水护水项目提质增效,再现“水清岸绿”;涉水行业、印染行业专项整治重拳出击……机制实施3年多来,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生态效益也逐步显现出来。据统计,2021年度,10份“对赌”协议涉及的9条跨行政区域河道、10个交接断面水质均有提升,三类水断面从2018年的6个提升至9个。各县(市、区)的跨行政区域河道中,上游来水不达标的现象得到了大幅改善。
“流域的交接断面水质只能更好,不能更差。”汤宇烽表示,接下来,嘉兴将继续实施好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助推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图片由嘉兴市生态创建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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