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住建厅
近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了了一则关于撤销了49人的二级建造师的注册资格的通知,因考试报名材料不符合条件,拟撤销二级建造师的注册资格。点击文末查看原文,查看附件信息。
经调查核实,你们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提供的报考材料,经复核不符合报名条件,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已取消你们的考试成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我厅拟对你们作出撤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的处理决定。
我厅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并委托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达,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采用邮寄送达、现场送达等形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
你们可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或申辩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1-87052808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
附件:1.拟撤销二级注册建造师人员名单
2.《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10日
转载请注明来自海坡下载,本文标题:《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浙江省住建厅公告撤49人建造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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