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科知局 凉山州财政局
关于发布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整合科技资源,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切实做好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坚持以科技项目为抓手,充分发挥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州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动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分为:创新创业、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暨专利实施、产学研合作、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等6大类别(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按照《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择优立项”的原则,着力提高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质量,切实规范项目申报程序。2017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一律实行网上申报制,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首先登录凉山科技网站(网址http:www.lszst.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注册后,认真填写相应项目类别的申报书(详见凉山科技网上申报须知),各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经凉山州科知局在网上审核受理后再导出,用A4纸4号仿宋体字打印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报县市科技部门、财政局审签盖章后,由各县市科技部门汇总报凉山州科知局分管科室,州级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报送。后补助项目还需县市科技部门和财政局以正式文件形式联合出文推荐上报。
三、申报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必须符合《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不予受理。州级科技项目的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最多不超过4年。
四、申报时限
严格按照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进一步强化审核评估的基础上,要切实提高科技项目申报的绩效性,着力提升项目申报质量,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凉山州科知局 李运顺 电话:2185022
凉山州财政局 杨晓莉 电话:3225944
附件:凉山州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凉山州科知局 凉山州财政局
2017年2月21日
凉山州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州委州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进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聚集科技资源,引导和调动全州科技力量,不断攻克制约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难题,以科技创新与进步为驱动力,促进凉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编制凉山州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实施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凉山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以推进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培育科技企业、整合科技资源、凝聚科技力量、增强区域科技和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提高科技和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为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与辐射作用,选择若干有望突破的重点领域,集中有限科技资源,支持特色产业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加快科技惠民步伐,促进社会事业发展,鼓励支持产学研合作,扶持先进新型实用技术科技示范推广和技术成果交易转化,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推动凉山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支持领域
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分为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暨专利实施、产学研合作和农业科技创新专项等六大类,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试行项目后补助政策,凡项目已实施且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项目,可直接申报为后补助(在项目名称后注明:后补助项目),重点支持领域为:
(一)推进大众创新创业
1.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持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凉山境内依法设立或注册登记创业实体,支持草根能人创新创业实体,办创业实体的申请创业实体补贴备案,支持其申报的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暨专利实施、产学研合作和农业科技创新专项科技项目(项目与补贴只支持其一)。
2.企业孵化平台及企业培育。支持各县市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和企业创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州内大专院校创建大学生创业园区,创建主体可申请专项资金补助。支持州内企业加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认定的可申请专项资金补助。优先支持进入孵化器的科技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研究开发项目,进入孵化器的企业争取到省级以上的财政专项项目资金的,在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
3.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建立一批以大学生创业创新为代表的创业苗圃,打造特色众创空间。大学生个人、企业、投资机构在凉山州兴办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驿站、创新工场、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的,可申请创办载体后补助备案。
(二)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1.创新创业重点支持领域。支持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企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入孵企业首次建设的创业(中试和产业化)项目。
2.大气水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支持大气污染监测平台、预警系统、大气污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雾霾特征与气象成因、污染数值预报技术、大气污染监测技术、大气污染信息技术等研究应用,组织产学研单位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强化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
3.战略新兴产业培育。以高新技术领域的产业发展为重点,引导企业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的研究开发。优先支持钒钛新材料冶炼新技术研究开发,稀土分离新技术研究开发,钒钛、稀土系列新产品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钒钛、稀土开发环境保护节能降耗新技术研究应用。钒钛、稀土新材料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研究开发与应用和生物医药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申报的项目。
4.农经作物及畜禽优良新品种选育。以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为重点,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及成果转化科技示范;优质、高产、高效农经作物新品种选育及成果转化科技示范;主要畜禽优良新品种(系)繁育及成果转化科技示范;特色果蔬优质高效新品种引进及其示范;道地或优势特色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新品种选育、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农经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5.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主要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主要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生物转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示范;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与设备及其副产物高效利用研究和产业化示范;农副产品储藏保鲜技术开发;对发展县域经济影响大、覆盖面广、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开发,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申报的项目。
6.信息技术及软科学研究。科技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质量强州、工业强州、旅游富民发展战略研究;自主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科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研究;其他重大软科学研究,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申报的项目。
7.生物医药。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研究开发;凉山道地中药材饮片、提取物、中成药等研究开发;中药研究开发标准和规范及质量控制技术研究;中药提取、分离、纯化等关键技术开发研究,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申报的项目。
8.农业科技示范。优质高效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研究与应用,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研究与应用,实用技术培训和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设,特色农业新产品及农产品标准研究开发应用;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模式研究;贫困地区特色农业资源开发;生物肥料、农用生物制剂研制;节水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畜禽绿色饲料与添加剂制备技术等方面的示范推广。
9.交通旅游、医疗卫生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规划设计、公路养护关键技术研究应用,城市交通优化技术研究;智慧旅游信息技术开发;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预防和控制措施研究及其应用推广;中医防治重大疑难病症研究及其应用推广;戒毒、艾滋病、心脑血管疾病、血吸虫病、地方病及人畜共患病早期诊断、预防和治疗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与应用推广;重大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和减灾防灾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
10.林果花卉新品种选育。稀有树种新品种选育及高效栽培技术研究示范;旅游景区树林的病虫害防治研究;名贵花卉新优品种引进、选育、快繁技术及花期调控研究;采用生物技术等育种手段培育林木新品种及其苗木生产研究,配套高效种植技术推广应用。
(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暨专利实施
鼓励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技术的转化,支持围绕我州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的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等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经州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实施项目,重点支持获得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已获得授权的专利实施项目。
1.技术交易。支持开展技术交易,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转让专利和科技成果。凡在州级以上技术交易机构成功登记且技术交易额逐年增加的项目优先支持,成功登记且正在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2.现代农业。着力转化一批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技术、新成果,培育行业创新和科技创业能力,加速优质新品种产业化进程。重点支持高产、优质、高抗粮油作物新品种及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应用推广;果蔬、蚕桑、花卉等新品种及集约化生产技术应用推广;优质生态林、经济林、用材林、牧草等新品种培育及管理技术应用推广;农林作物种子与种苗规模化繁育、种子综合加工、质量检测技术和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及产品应用推广;优质抗病畜禽、特种养殖新品种及快速扩繁、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应用推广。
3.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转化一批促进提升食品加工安全性和附加值,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的新技术和新成果,增强我州食品行业竞争力。重点支持特色粮油食品、果蔬食品、畜禽食品加工技术应用推广;方便、营养、健康食品加工技术应用推广;食品及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成套技术应用推广;主要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应用推广。
4.生物质资源利用与生物能源开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产学研结合,加快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和循环型工农业发展,促进节本增效。重点支持秸秆、稻壳等农林生物质能转化开发和农村节能技术应用推广,沼气综合开发配套技术应用推广。
5.生态环境。着力转化一批改善和修复生态和生活环境的技术成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修复、重建与可持续利用技术应用推广,水土保持与综合治理应用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应用推广。
6.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及防灾减灾。转化一批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的先进技术成果,增强防控自然灾害能力。重点支持动物传染病、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应用推广;主要植物病虫害及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与产品;农药高效安全施用技术与设备应用推广;重大气象灾害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技术与产品应用推广。
7.新能源新材料。加快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发挥我州光热能、水能资源和钒钛、稀土等矿产资源优势。重点支持高性能金属材料与稀土材料、高附加值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生产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广,太阳能光伏电生产关键技术应用转化;培育和发展生物柴油、生物酒精等生物质能产业,推动清洁、高效生物质资源利用。
8.其它方向。工业废弃物资源利用与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应用推广;重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新型节水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应用推广;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与固废资源处理处置关键技术应用推广;创新化学合成药和中药;常见危重多发疾病的重大医疗技术和药品创新应用推广;优质、高效、安全、环保新农药与新兽药应用推广;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科技成果应用推广。
(四) 产学研合作项目
鼓励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展科技项目合作,优先支持创新创业科技合作项目。
1.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处于研发、中试或即将进入产业化阶段,经评审评估,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联合攻关。产业升级转型、产业链延长、节水、节能、环保、安全、禁毒防艾等领域的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合作。
2.新技术工艺引进。新能源、新材料、特色农业等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的合作。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及其产业化、节能减排新技术应用的合作。
3.科技成果转化。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联合研究及其所获得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应是申请立项经费的两倍以上。
4.研发平台建设。产学研联合在我州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申报的项目和产学研合作共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合作。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申报的项目,入孵企业申报单位自筹资金可降至申请立项经费的1:1。
(五)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支持企业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装备研究开发,优先支持创新创业科技项目。
1.新材料。具有高附加值的稀贵金属系列新材料研究开发;钒、钛、稀土等有色金属深加工技术研究开发。用于生态环境、信息功能、生物医用器材、安全生产等重要行业的高分子结构及功能材料研究开发;围绕食品、饲料、医药等领域开发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节能、环保型建材新产品研究开发。
2.新能源。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新型蓄能电池、动力电池等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生物能源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具有显著节能效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效节能技术研究和相关产品开发。
3.生物医药。依托凉山资源优势开发的医药、生物产品;天然药物中间原料及制剂产品;应用先进提取、分离技术,利用植物、动物和矿物等药用物质生产的高附加值产品;已获得国家临床批文的各类新药开发。食品营养与安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的生物技术产品研究开发。
4.环境保护与高效节能。围绕污水治理和水源保护开发新技术和产品;利用资源优势开发的可替代和循环利用、清洁能源技术及产品;新型高效转换与储存、节能技术及产品,高效节水型、节能的清洁生产工艺及设备。依托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优势形成的农林牧种养殖及加工新产品新技术研究等。
5.其它领域。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直接服务于相关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服务业项目;企业新产品开发项目;水能、风能、太阳能发电技术创新项目;烟草、蚕桑等优势特色产业的成套设备及相关产品项目;没有列入本指南的项目,若符合凉山州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并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也可提出申请。项目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应是申请立项经费的3至4倍。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可降至申请立项经费的1:1。
(六)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适应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新要求,把握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大方向,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和产业技术研发,着力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农业相关领域技术创新。农作物及畜禽种质资源发掘、农田水利(含节水农业)、生物农业、植物保护、畜禽重大疫病防控、新型肥料、农业气象、农业机械及装备、农业信息化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示范。
2. 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县域优势特色农业、畜牧、水产、林业、草业、中药材、花卉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等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引进、研究与示范。
3.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与废弃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示范,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共性技术与设备研究应用,农副产品绿色保鲜与贮藏、冷链物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4.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专家大院、科技信息与成果转化平台、农业科技园区、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涉农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和农业科技资源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类项目,鼓励产学研共同申报。
5.农业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产品检测、环境监测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生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研究与应用,农业水体、土壤污染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应用。
6.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小微涉农企业技术创新,对发展县域经济影响大、覆盖面广、带动作用明显的其他项目也可以支持。
三、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创新创业和后补助项目
1.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补助申领。在校大学生创办实体的须提供就读大学证明(加盖公章),创办的实体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大学生创业、草根能人实施科技项目按科技项目程序申报并在项目名称后注“大学生创业项目”“草根能人创业项目”。
2、企业孵化平台及企业培育。申请创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补助应有管理机构、有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能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申请补助由各县市政府给州政府提交申请。入驻孵化器企业申报项目由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共同推荐。
4、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项目。申请创新创业载体后补助备案时,须提供三证合一证件等资质材料。申请补助时须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提供服务企业证明等业绩材料。
5、以上各项目申报条件均实行法人负责制,凡弄虚作假者,追究相关负责人法律责任,追回财政专项资金(进入企业工作的大学生补助从企业自有资金中追回),在凉山日报社、凉山电视台、凉山科技网等媒体公开通报,从此不再支持。
(二)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州辖区内注册两年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企业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实施地须在凉山州境内,申报书后可附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等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的技术状况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有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能力和精力,年龄不超过55岁。
3.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的基础条件(主要包括: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及相应的技术开发人员,研发队伍中至少有2名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有能满足项目开发需要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及生产、试验场地等)。
4.申报单位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保证项目实施资金筹措的能力及其良好的财务状况,申报单位要有一定的自筹资金来补足申请科技经费金额与立项金额的实际差额。
5.申报的项目应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前景,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能获得较为重大的科研成果。
6.项目的实施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当地经济发展有明显的引领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7.项目内容具体,技术水平较高,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项目研究与开发的目标明确,知识产权清晰,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研发队伍结构合理。
8.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企业必须在申报书后附近上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决算报表(科技企业孵化器第一年入孵企业可不提供),企业还须提供项目配套资金承诺(详见申报书)。
9.工业企业须提供环评批复文件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0.已启动实施的项目须提供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购置等相关合同资料,项目实际支出证明和项目进程相关图片。
(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暨专利实施项目
1.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申报条件。
2.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暨专利实施项目除必须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要在相关领域或产业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成果,在5年内已获授权,且在近期可实现产业化具有较好效益预期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支持)。在3年内获得州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在5年内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可在凉山境内转化的农业新品种、工业新产品。
3.申报的项目必须提供授权专利证书或成果证书,联合开发或转让的成果和专利必须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手续(合同、协议等)。
4.对于有些处于转化前期、具有一定风险但确属意义重大、市场前景很好的成果转化项目,也可以支持。
(四)产学研合作项目
1.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申报条件。
2.项目申报主体(第一承担单位)必须是在凉山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实施地须在凉山境内。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有申报项目前一年8月份以前三年内签订的有效书面协议(合同),进入创新创业中心的企业可用当年签订的有效依据。协议(合同)内容可以是实施本项目在某一关键技术、关键环节的联合攻关;实施本项目在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实施本项目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方面的合作。
4.项目申报主体除合作事项外,能保证独立完成项目的管理和按进程实施。
5.项目实施新形成的知识产权由主体单位拥有,无知识产权纠纷。
6.申请专项资金需提供如下材料:《凉山州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有效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材料。
(五)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申报条件。
2.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凉山州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项目已启动,可在2019年前结题验收。
4.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创新点,其技术至少在凉山是首创。
5.申报主体有科研设备、机构、人才等项目实施必备的条件。
(六)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1.申报农业科技创新项目除必须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其他申报条件。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新成果产生的预期。
3.项目的实施能推动我州农业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4.承担单位有实施项目基础条件和研究开发团队。
5.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4年。
以上所有项目,孵化器在孵企业可优先支持。
四、支持方式
按照国家、省、州关于深化科技改革的要求,今年科技计划项目积极探索并试行以奖代补的支持方式。以奖代补针对已完成的项目,须填写项目申请书,在项目名称后注明“后补助项目”,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计划,项目实施进度说明材料,项目成果材料,项目资金来源与使用依据。申请的补助资金须用于企业在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资金支出范围必须符合有关科技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申请后补助资金项目须提供财务依据,申请额度不超过20万元。项目未完成或未启动的,按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五、不予受理的范围
为保证项目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各类问题的发生,做到公开透明,凡有以下条款之一的单位和企业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1.重复申报的已经立项支持过的项目。
2.一般性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基本建设项目。
3.申报单位有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提交申请结题。
4.项目申报单位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5.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
6.申报单位未在凉山境内注册,项目实施地不在凉山。
7.项目不符合申报指南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8.有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之嫌。
六、申报项目所需附件
1.后补助项目须由各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对本县申报的州级科技项目联合向州科技局和财政局出具推荐函。
2、申报项目时填报《凉山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批表》。
3、项目单位承诺函。申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工业企业增加环评批复文件)。
4、自筹资金证明(银行贷款合同和银行进帐单或银行账户余额查询单)。
5、已启动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购置合同,转汇款银行回执,预付款收据、发票和项目进度相关图片。
6、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七、需要注意的事项
(1)单位注册。已经在“凉山科技”网“项目管理中心”注册并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用已有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数据库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不能再注册。未注册的单位,点击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事业单位向州科技局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企业提供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一份),寄送至州科技局高新计划科审核(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确定是否通过单位注册。
(2)网上申报。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州科技局在网上受理后再按要求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通过注册后,在线填写申报书,网上数据库在受理截止时间当天15时前关闭,详见《关于申报凉山州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3)经费预算。各单位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应合理申报项目资金,统筹考虑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项目资金,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费的具体预算不能将单位原有的设备费计划在内,本单位人员在项目组也不产生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要预算合理,项目的间接费用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凉财教〔2012〕42号)。
(4)材料规范。为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加强项目申报管理,申报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时,格式、字数、内容完整,申报单位要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应加强核查与审定,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项目,并在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申报的项目。
(5)项目内容。申报书中的实施内容要明确具体,表述要文字简练、条理清楚、数字准确、创新点明确,项目的现状要结合我州实际,重点阐述国内外现状,项目的重点和难点要准确提出,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预期要有测算依据和推算理由。
(6)数量要求。州级科研所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西昌学院不超过6个,州级医院不超过4个、县级医院1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企业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其余各项目承担单位限申报项目1个。
凉山州科知局 凉山州财政局
关于发布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整合科技资源,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切实做好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坚持以科技项目为抓手,充分发挥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州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动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分为:创新创业、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暨专利实施、产学研合作、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等6大类别(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按照《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择优立项”的原则,着力提高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质量,切实规范项目申报程序。2017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一律实行网上申报制,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首先登录凉山科技网站(网址http:www.lszst.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注册后,认真填写相应项目类别的申报书(详见凉山科技网上申报须知),各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经凉山州科知局在网上审核受理后再导出,用A4纸4号仿宋体字打印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报县市科技部门、财政局审签盖章后,由各县市科技部门汇总报凉山州科知局分管科室,州级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报送。后补助项目还需县市科技部门和财政局以正式文件形式联合出文推荐上报。
三、申报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必须符合《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不予受理。州级科技项目的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最多不超过4年。
四、申报时限
严格按照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进一步强化审核评估的基础上,要切实提高科技项目申报的绩效性,着力提升项目申报质量,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凉山州科知局 李运顺 电话:2185022
凉山州财政局 杨晓莉 电话:3225944
附件:凉山州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凉山州科知局 凉山州财政局
2017年2月21日
凉山州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州委州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进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聚集科技资源,引导和调动全州科技力量,不断攻克制约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难题,以科技创新与进步为驱动力,促进凉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编制凉山州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实施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凉山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以推进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培育科技企业、整合科技资源、凝聚科技力量、增强区域科技和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提高科技和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为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与辐射作用,选择若干有望突破的重点领域,集中有限科技资源,支持特色产业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加快科技惠民步伐,促进社会事业发展,鼓励支持产学研合作,扶持先进新型实用技术科技示范推广和技术成果交易转化,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推动凉山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支持领域
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分为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暨专利实施、产学研合作和农业科技创新专项等六大类,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试行项目后补助政策,凡项目已实施且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项目,可直接申报为后补助(在项目名称后注明:后补助项目),重点支持领域为:
(一)推进大众创新创业
1.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持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凉山境内依法设立或注册登记创业实体,支持草根能人创新创业实体,办创业实体的申请创业实体补贴备案,支持其申报的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暨专利实施、产学研合作和农业科技创新专项科技项目(项目与补贴只支持其一)。
2.企业孵化平台及企业培育。支持各县市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和企业创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州内大专院校创建大学生创业园区,创建主体可申请专项资金补助。支持州内企业加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认定的可申请专项资金补助。优先支持进入孵化器的科技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研究开发项目,进入孵化器的企业争取到省级以上的财政专项项目资金的,在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
3.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建立一批以大学生创业创新为代表的创业苗圃,打造特色众创空间。大学生个人、企业、投资机构在凉山州兴办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驿站、创新工场、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的,可申请创办载体后补助备案。
(二)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1.创新创业重点支持领域。支持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企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入孵企业首次建设的创业(中试和产业化)项目。
2.大气水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支持大气污染监测平台、预警系统、大气污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雾霾特征与气象成因、污染数值预报技术、大气污染监测技术、大气污染信息技术等研究应用,组织产学研单位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强化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
3.战略新兴产业培育。以高新技术领域的产业发展为重点,引导企业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的研究开发。优先支持钒钛新材料冶炼新技术研究开发,稀土分离新技术研究开发,钒钛、稀土系列新产品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钒钛、稀土开发环境保护节能降耗新技术研究应用。钒钛、稀土新材料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研究开发与应用和生物医药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申报的项目。
4.农经作物及畜禽优良新品种选育。以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为重点,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及成果转化科技示范;优质、高产、高效农经作物新品种选育及成果转化科技示范;主要畜禽优良新品种(系)繁育及成果转化科技示范;特色果蔬优质高效新品种引进及其示范;道地或优势特色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新品种选育、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农经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5.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主要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主要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生物转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示范;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与设备及其副产物高效利用研究和产业化示范;农副产品储藏保鲜技术开发;对发展县域经济影响大、覆盖面广、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开发,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申报的项目。
6.信息技术及软科学研究。科技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质量强州、工业强州、旅游富民发展战略研究;自主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科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研究;其他重大软科学研究,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申报的项目。
7.生物医药。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研究开发;凉山道地中药材饮片、提取物、中成药等研究开发;中药研究开发标准和规范及质量控制技术研究;中药提取、分离、纯化等关键技术开发研究,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申报的项目。
8.农业科技示范。优质高效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研究与应用,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研究与应用,实用技术培训和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设,特色农业新产品及农产品标准研究开发应用;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模式研究;贫困地区特色农业资源开发;生物肥料、农用生物制剂研制;节水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畜禽绿色饲料与添加剂制备技术等方面的示范推广。
9.交通旅游、医疗卫生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规划设计、公路养护关键技术研究应用,城市交通优化技术研究;智慧旅游信息技术开发;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预防和控制措施研究及其应用推广;中医防治重大疑难病症研究及其应用推广;戒毒、艾滋病、心脑血管疾病、血吸虫病、地方病及人畜共患病早期诊断、预防和治疗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与应用推广;重大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和减灾防灾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
10.林果花卉新品种选育。稀有树种新品种选育及高效栽培技术研究示范;旅游景区树林的病虫害防治研究;名贵花卉新优品种引进、选育、快繁技术及花期调控研究;采用生物技术等育种手段培育林木新品种及其苗木生产研究,配套高效种植技术推广应用。
(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暨专利实施
鼓励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技术的转化,支持围绕我州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的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等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经州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实施项目,重点支持获得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已获得授权的专利实施项目。
1.技术交易。支持开展技术交易,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转让专利和科技成果。凡在州级以上技术交易机构成功登记且技术交易额逐年增加的项目优先支持,成功登记且正在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2.现代农业。着力转化一批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技术、新成果,培育行业创新和科技创业能力,加速优质新品种产业化进程。重点支持高产、优质、高抗粮油作物新品种及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应用推广;果蔬、蚕桑、花卉等新品种及集约化生产技术应用推广;优质生态林、经济林、用材林、牧草等新品种培育及管理技术应用推广;农林作物种子与种苗规模化繁育、种子综合加工、质量检测技术和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及产品应用推广;优质抗病畜禽、特种养殖新品种及快速扩繁、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应用推广。
3.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转化一批促进提升食品加工安全性和附加值,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的新技术和新成果,增强我州食品行业竞争力。重点支持特色粮油食品、果蔬食品、畜禽食品加工技术应用推广;方便、营养、健康食品加工技术应用推广;食品及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成套技术应用推广;主要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应用推广。
4.生物质资源利用与生物能源开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产学研结合,加快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和循环型工农业发展,促进节本增效。重点支持秸秆、稻壳等农林生物质能转化开发和农村节能技术应用推广,沼气综合开发配套技术应用推广。
5.生态环境。着力转化一批改善和修复生态和生活环境的技术成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修复、重建与可持续利用技术应用推广,水土保持与综合治理应用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应用推广。
6.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及防灾减灾。转化一批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的先进技术成果,增强防控自然灾害能力。重点支持动物传染病、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应用推广;主要植物病虫害及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与产品;农药高效安全施用技术与设备应用推广;重大气象灾害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技术与产品应用推广。
7.新能源新材料。加快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发挥我州光热能、水能资源和钒钛、稀土等矿产资源优势。重点支持高性能金属材料与稀土材料、高附加值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生产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广,太阳能光伏电生产关键技术应用转化;培育和发展生物柴油、生物酒精等生物质能产业,推动清洁、高效生物质资源利用。
8.其它方向。工业废弃物资源利用与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应用推广;重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新型节水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应用推广;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与固废资源处理处置关键技术应用推广;创新化学合成药和中药;常见危重多发疾病的重大医疗技术和药品创新应用推广;优质、高效、安全、环保新农药与新兽药应用推广;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科技成果应用推广。
(四) 产学研合作项目
鼓励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展科技项目合作,优先支持创新创业科技合作项目。
1.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处于研发、中试或即将进入产业化阶段,经评审评估,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联合攻关。产业升级转型、产业链延长、节水、节能、环保、安全、禁毒防艾等领域的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合作。
2.新技术工艺引进。新能源、新材料、特色农业等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的合作。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及其产业化、节能减排新技术应用的合作。
3.科技成果转化。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联合研究及其所获得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应是申请立项经费的两倍以上。
4.研发平台建设。产学研联合在我州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申报的项目和产学研合作共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合作。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申报的项目,入孵企业申报单位自筹资金可降至申请立项经费的1:1。
(五)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支持企业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装备研究开发,优先支持创新创业科技项目。
1.新材料。具有高附加值的稀贵金属系列新材料研究开发;钒、钛、稀土等有色金属深加工技术研究开发。用于生态环境、信息功能、生物医用器材、安全生产等重要行业的高分子结构及功能材料研究开发;围绕食品、饲料、医药等领域开发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节能、环保型建材新产品研究开发。
2.新能源。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新型蓄能电池、动力电池等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生物能源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具有显著节能效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效节能技术研究和相关产品开发。
3.生物医药。依托凉山资源优势开发的医药、生物产品;天然药物中间原料及制剂产品;应用先进提取、分离技术,利用植物、动物和矿物等药用物质生产的高附加值产品;已获得国家临床批文的各类新药开发。食品营养与安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的生物技术产品研究开发。
4.环境保护与高效节能。围绕污水治理和水源保护开发新技术和产品;利用资源优势开发的可替代和循环利用、清洁能源技术及产品;新型高效转换与储存、节能技术及产品,高效节水型、节能的清洁生产工艺及设备。依托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优势形成的农林牧种养殖及加工新产品新技术研究等。
5.其它领域。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直接服务于相关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服务业项目;企业新产品开发项目;水能、风能、太阳能发电技术创新项目;烟草、蚕桑等优势特色产业的成套设备及相关产品项目;没有列入本指南的项目,若符合凉山州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并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也可提出申请。项目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应是申请立项经费的3至4倍。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可降至申请立项经费的1:1。
(六)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适应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新要求,把握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大方向,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和产业技术研发,着力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农业相关领域技术创新。农作物及畜禽种质资源发掘、农田水利(含节水农业)、生物农业、植物保护、畜禽重大疫病防控、新型肥料、农业气象、农业机械及装备、农业信息化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示范。
2. 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县域优势特色农业、畜牧、水产、林业、草业、中药材、花卉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等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引进、研究与示范。
3.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与废弃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示范,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共性技术与设备研究应用,农副产品绿色保鲜与贮藏、冷链物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4.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专家大院、科技信息与成果转化平台、农业科技园区、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涉农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和农业科技资源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类项目,鼓励产学研共同申报。
5.农业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产品检测、环境监测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生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研究与应用,农业水体、土壤污染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应用。
6.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小微涉农企业技术创新,对发展县域经济影响大、覆盖面广、带动作用明显的其他项目也可以支持。
三、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创新创业和后补助项目
1.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补助申领。在校大学生创办实体的须提供就读大学证明(加盖公章),创办的实体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大学生创业、草根能人实施科技项目按科技项目程序申报并在项目名称后注“大学生创业项目”“草根能人创业项目”。
2、企业孵化平台及企业培育。申请创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补助应有管理机构、有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能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申请补助由各县市政府给州政府提交申请。入驻孵化器企业申报项目由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共同推荐。
4、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项目。申请创新创业载体后补助备案时,须提供三证合一证件等资质材料。申请补助时须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提供服务企业证明等业绩材料。
5、以上各项目申报条件均实行法人负责制,凡弄虚作假者,追究相关负责人法律责任,追回财政专项资金(进入企业工作的大学生补助从企业自有资金中追回),在凉山日报社、凉山电视台、凉山科技网等媒体公开通报,从此不再支持。
(二)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州辖区内注册两年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企业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实施地须在凉山州境内,申报书后可附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等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的技术状况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有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能力和精力,年龄不超过55岁。
3.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的基础条件(主要包括: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及相应的技术开发人员,研发队伍中至少有2名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有能满足项目开发需要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及生产、试验场地等)。
4.申报单位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保证项目实施资金筹措的能力及其良好的财务状况,申报单位要有一定的自筹资金来补足申请科技经费金额与立项金额的实际差额。
5.申报的项目应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前景,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能获得较为重大的科研成果。
6.项目的实施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当地经济发展有明显的引领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7.项目内容具体,技术水平较高,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项目研究与开发的目标明确,知识产权清晰,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研发队伍结构合理。
8.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企业必须在申报书后附近上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决算报表(科技企业孵化器第一年入孵企业可不提供),企业还须提供项目配套资金承诺(详见申报书)。
9.工业企业须提供环评批复文件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0.已启动实施的项目须提供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购置等相关合同资料,项目实际支出证明和项目进程相关图片。
(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暨专利实施项目
1.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申报条件。
2.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暨专利实施项目除必须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要在相关领域或产业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成果,在5年内已获授权,且在近期可实现产业化具有较好效益预期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支持)。在3年内获得州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在5年内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可在凉山境内转化的农业新品种、工业新产品。
3.申报的项目必须提供授权专利证书或成果证书,联合开发或转让的成果和专利必须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手续(合同、协议等)。
4.对于有些处于转化前期、具有一定风险但确属意义重大、市场前景很好的成果转化项目,也可以支持。
(四)产学研合作项目
1.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申报条件。
2.项目申报主体(第一承担单位)必须是在凉山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实施地须在凉山境内。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有申报项目前一年8月份以前三年内签订的有效书面协议(合同),进入创新创业中心的企业可用当年签订的有效依据。协议(合同)内容可以是实施本项目在某一关键技术、关键环节的联合攻关;实施本项目在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实施本项目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方面的合作。
4.项目申报主体除合作事项外,能保证独立完成项目的管理和按进程实施。
5.项目实施新形成的知识产权由主体单位拥有,无知识产权纠纷。
6.申请专项资金需提供如下材料:《凉山州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有效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材料。
(五)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申报条件。
2.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凉山州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项目已启动,可在2019年前结题验收。
4.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创新点,其技术至少在凉山是首创。
5.申报主体有科研设备、机构、人才等项目实施必备的条件。
(六)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1.申报农业科技创新项目除必须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其他申报条件。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新成果产生的预期。
3.项目的实施能推动我州农业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4.承担单位有实施项目基础条件和研究开发团队。
5.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4年。
以上所有项目,孵化器在孵企业可优先支持。
四、支持方式
按照国家、省、州关于深化科技改革的要求,今年科技计划项目积极探索并试行以奖代补的支持方式。以奖代补针对已完成的项目,须填写项目申请书,在项目名称后注明“后补助项目”,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计划,项目实施进度说明材料,项目成果材料,项目资金来源与使用依据。申请的补助资金须用于企业在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资金支出范围必须符合有关科技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申请后补助资金项目须提供财务依据,申请额度不超过20万元。项目未完成或未启动的,按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五、不予受理的范围
为保证项目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各类问题的发生,做到公开透明,凡有以下条款之一的单位和企业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1.重复申报的已经立项支持过的项目。
2.一般性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基本建设项目。
3.申报单位有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提交申请结题。
4.项目申报单位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5.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
6.申报单位未在凉山境内注册,项目实施地不在凉山。
7.项目不符合申报指南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8.有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之嫌。
六、申报项目所需附件
1.后补助项目须由各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对本县申报的州级科技项目联合向州科技局和财政局出具推荐函。
2、申报项目时填报《凉山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批表》。
3、项目单位承诺函。申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工业企业增加环评批复文件)。
4、自筹资金证明(银行贷款合同和银行进帐单或银行账户余额查询单)。
5、已启动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购置合同,转汇款银行回执,预付款收据、发票和项目进度相关图片。
6、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七、需要注意的事项
(1)单位注册。已经在“凉山科技”网“项目管理中心”注册并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用已有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数据库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不能再注册。未注册的单位,点击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事业单位向州科技局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企业提供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一份),寄送至州科技局高新计划科审核(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确定是否通过单位注册。
(2)网上申报。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州科技局在网上受理后再按要求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通过注册后,在线填写申报书,网上数据库在受理截止时间当天15时前关闭,详见《关于申报凉山州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3)经费预算。各单位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应合理申报项目资金,统筹考虑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项目资金,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费的具体预算不能将单位原有的设备费计划在内,本单位人员在项目组也不产生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要预算合理,项目的间接费用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凉财教〔2012〕42号)。
(4)材料规范。为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加强项目申报管理,申报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时,格式、字数、内容完整,申报单位要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应加强核查与审定,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项目,并在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申报的项目。
(5)项目内容。申报书中的实施内容要明确具体,表述要文字简练、条理清楚、数字准确、创新点明确,项目的现状要结合我州实际,重点阐述国内外现状,项目的重点和难点要准确提出,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预期要有测算依据和推算理由。
(6)数量要求。州级科研所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西昌学院不超过6个,州级医院不超过4个、县级医院1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企业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其余各项目承担单位限申报项目1个。
转载请注明来自海坡下载,本文标题:《凉山网站建设(关于发布2017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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